【MyGoNews林湘慈/綜合報導】為解決常見的住宅租賃糾紛(如房東要求過高的押金、提前終止租約等),內政部已於2016年公告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及其契約書範本,提供各界參考使用,其中規範了20點應記載事項及8點不得記載事項。
苗栗縣政府地政處表示簽訂租賃契約時應停、看、聽,切記要詳閱契約書內容,並儘量採用內政部公告的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訂約,以保障租賃雙方權益。
有關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可透過苗栗縣政府地政處網站(
http://www.miaoli.gov.tw/land)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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